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增加还是减少,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增加还是减少
一、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增加还是减少
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记录增加,贷方记录减少。
待处理财产损益是一种资产类账户,用于核算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、盘亏及毁损。当企业发生财产盘亏、毁损等情况时,应在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中借方记录损失金额;当财产盘盈或毁损得到处理,或者损失得到赔偿时,应在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中贷方记录处理后的净损失或收到的赔偿款。
具体来说:
借方:记录财产盘亏、毁损导致的损失。
贷方:记录财产盘盈的处理、损失得到赔偿、或毁损处理后的净损失。
例如,如果发现某物品丢失,导致损失100元,那么会计分录为:
借:待处理财产损益100
贷:库存商品等100
如果该物品后来找回,那么会计分录为:
借:库存商品等100
贷:待处理财产损益100
如果损失得到了赔偿,那么会计分录为:
借:银行存款等100
贷:待处理财产损益100
这样,借方记录损失,贷方则记录损失的处理或赔偿。
二、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登记什么?贷方登记什么?
在会计中,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和贷方登记内容如下:
1.借方登记内容:
确认的资产盘亏、毁损等损失;
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财产的转销;
确认的对外投资损失;
确认的应收款项坏账损失;
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;
其他应当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的损失。
2.贷方登记内容:
确认的资产盘盈;
确认的对外投资收益;
确认的应收款项坏账收回;
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;
其他应当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的收益。
三、待处理财产损益在借方表示什么意思
在会计中,"待处理财产损益"是指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,对于因盘盈、盘亏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收益,尚未确定具体原因和责任,需要进一步查明原因、落实责任并最终计入损益的暂时性科目。
当"待处理财产损益"在借方表示以下含义:
1.财产盘亏:在清查过程中,实际库存数量小于账面库存数量,导致账面库存高于实际库存,这时就会产生财产盘亏。这种情况下,"待处理财产损益"科目借方记录盘亏的金额。
2.财产损失:除了盘亏外,其他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,如火灾、盗窃等,也会在"待处理财产损益"科目借方记录损失金额。
3.成本超支:在采购、生产等过程中,实际成本超过了预算成本,导致超支,这种超支也会在"待处理财产损益"科目借方反映。
简而言之,"待处理财产损益"在借方表示企业发生了财产损失或成本超支,需要进一步处理和确认。最终,这些损失或收益会根据具体原因和责任分配到相应的损益类科目中。
四、待处理财产损益借方增加还是减少的原因
待处理财产损益的借方增加或减少通常与以下几种情况有关:
1.借方增加的原因:
财产盘亏: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某些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少于账面数量,需要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反映这部分盘亏的损失。
财产毁损:由于自然灾害、人为事故等原因导致财产物资的损失,需要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记录这部分损失。
对外投资损失:在对外投资过程中,如果投资收回的金额低于原投资成本,需要借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反映投资损失。
2.借方减少的原因:
财产盘盈:在盘点过程中发现某些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超过账面数量,需要贷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反映这部分盘盈的收益。
财产毁损的赔偿:如果财产物资的毁损得到了赔偿,那么需要贷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减少之前因毁损而借记的损失。
对外投资收益:在对外投资过程中,如果投资收回的金额高于原投资成本,需要贷记“待处理财产损益”科目,以反映投资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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